日前,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了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授予郭朝明等同志福建省見義勇為模范的決定》(閩政文〔2022〕426號),寧德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福安客運分公司退休職工陸韋被授予“福建省見義勇為模范”榮譽稱號。這是陸韋同志繼2021年被授予“寧德市見義勇為模范”稱號獲得的又一殊榮。
陸韋同志2022年2月曾入選“福建好人榜”,8月榮登2022年第二季度“中國好人榜”,且是寧德市唯一入選人選。年逾花甲的他,從10多年前第一次救起一名溺水者起,便自研水上救援泳技,自告奮勇擔當起“義務救生員”。多年來,在福安市富春溪畔參與落水救援9次、救起13人,被群眾親切地稱為富春溪“守護神”,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平民英雄。
此次陸韋被授予“福建省見義勇為模范”榮譽稱號,為交投人樹立了“榜樣的力量”!交投系統黨員干部職工隊伍要以陸韋同志為榜樣,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,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,奮力推動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。